橡膠機械企業網 經國(guó)家标準化委員會批準的國(guó)家标準《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标準》(GB 27632-2011)已於(yú)2012年1月1日實施。
該項标準爲我國首次提出。此前,我國橡膠制品工業執行污染物綜合排放标準,包括《污水綜合排放标準》(GB8978-1996)和《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标準》(GB16297-1996)。污染物綜合排放标準中均未對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作明確(què)具體的規定,不利於(yú)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監督管理,也不利於(yú)橡膠企業開展污染防治。
該項标準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於(yú)企業直接或間接向其法定邊(biān)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爲。标準适用於(yú)現有橡膠制品生産企業或生産設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橡膠制品工業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産後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橡膠制品工業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适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标準,産生固體廢物的鑒别、處理和處置适用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标準。
該(gāi)項标準自實施之日起,橡膠制品工業企業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标準》(GB8978 1996)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标準》(GB16297 1996)中的相關(guān)規定。
該項标準對橡膠制品生産(chǎn)過程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檢測(cè)等提出具體要求。雖然新标準在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等方面,對新建企業和現有企業實行不同的執行時間,但該标準的實施對促進橡膠産(chǎn)業結構化調整,推動橡膠産(chǎn)業向節能環保方向轉型,無疑将起到裏程碑的作用。